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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向强化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最近有报道称,中国消费者违约案例上升,因拖欠从抵押贷款到商业贷款等各种贷款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数量从2020年年初的570万人升至2023年854万人。俗话说无“信”不立。信用,既是维系商业活动秩序的基石,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从一座座“信用之城”的建设到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打造诚信社会需要从多个方面持续努力,其中,强化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诚信是一种古老的原则和智慧。中国先贤孔子就大力提倡诚信原则,提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论述。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成就君子人格的核心要求之一。儒家思想对中国影响深远,在之后的两千多年中,诚信也成为约束中国人行为的一项重要道德规范。西方同样重视诚信。《旧约》以上帝的名义,号召民众要“行事诚实”,而上帝与人类所立下的各种约定,则说明了西方很早就以宗教和法律的形式,将契约精神视为一种自然法则。
进入现代之后,诚信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并从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扩展为一项经济交往的重要前提。现代经济是贸易经济、货币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得益于商业和金融信用的存在,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可以进行货币借贷和赊销商品等活动,这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加快了资本的运转速度,也因此创造了更加丰盈的财富。历史证明,一个国家的信用体系建设越充分,其社会和经济运转就会越有成效,民众从中所获得的益处也会越多。相反,诚信和信用缺失会导致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
每个人都是现代社会的行为主体,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主体。在现代经济中,个人几乎在方方面面和其他的经济主体建立信用关系。例如,当我们扫码骑走一辆共享单车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和某家共享经济的服务商建立了信用关系:我们借走了它的产品,并确保在付费使用后归还。除此之外,我们和同事之间的某些合作、和雇主达成的某些协议、从银行获得的各种投资和消费贷款,都会涉及某种形式的信任和信用关系。这些关系的建立和维系,都需要以双方诚信为前提,否则整个经济几乎无法顺利运转。也正是因此,强化个人诚信建设,就变成了一件具有实质意义的事情。
现代经济中的个人诚信,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市场力量自主形成的。在经济博弈的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会发现,如果能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那么大家可以获得更加稳定以及长久的收益。市场的无形之手会对诚信施以激励、对失信施以惩戒。
但正如市场也有失灵之时,信用体系的建立也不能完全只依赖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需要多方参与,尤其需要政府的积极规划和引导。过去10年间,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实践取得了非常明显的进步,已经相继出台了多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与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日渐成熟,对于各种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也成效日显。
社会和经济关系始终处于不断进化的过程中,诚信社会的建设也没有终点。在未来的发展中,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使其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我们长久的课题。对此,这里提出三个可供考虑的方向:
首先,有必要以现代经济的视角去进一步加强个人诚信教育,使大众更清晰地认识到,诚信不仅仅是价值观层面的道德约束,更是一种可能影响我们经济生活甚至带来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我们需要让个人对守信的好处和失信的代价有更好的了解。
第二,除了要惩戒失信,我们更要认真思考如何以实际举措来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可以有效地遏制鲁莽的行为,是建立个人诚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激励诚信同样重要,因为它在减少失信的同时,还能产生更多的正向反馈,让社会进入一个向上的循环。
第三,要适应世界的技术发展潮流,前瞻性地思考如何为下一步的个人诚信设立新的范式和标准。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在对整个世界的经济产生颠覆性影响,它会改变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同时也会对信用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我们需要更多地运用新技术来建设诚信体系,除此之外,还要关注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做到合理使用的同时防止其被滥用盗用。